本帖最后由 DavidYsYn 于 2020-7-30 15:57 编辑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6380276&ptid=3632500]啊童木 发表于 2020-7-29 18:25没有争议的时候,保险公司以行程单计算票价。有争议的时候,以事实计算,这才是法规的精神。事实是,我提 ...
这只是你从个人角度计算单次成本,并不符合赔付标准的规定“机票价格的50%和500取低”。
换到执行角度,假设你第一次就延误了,按你的逻辑给你报销多少?--假设你后面还坐了第二次第三次,延误还能不能报销?怎么报销?
从保险条款的角度看,愿意赔付的确不错,但不赔也不能算无赖。因为你不是用固定的价格购买了一张机票(这个固定价格是赔付的基础),而是购买了若干次不确定行程的兑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