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南航cz332法兰克福到广州,转机回上海的航班,原计划下午两点一刻起飞,结果临近登机说要延误五个小时,等待到下午五点,通知航班取消,新的起飞时间待定,马上改签到第二天下午东航法兰克福直接回浦东。然后等南航安排酒店住宿,到凌晨一点才入住酒店。到国内后保留了所有证明,和南航投诉,要求按照EC 261条款赔偿。南航先表示从来不知道,过几天后又表示这个已经反馈南航法兰克福分公司处理,然后就石沉大海了,已经快一个月也没有回应。已经写信给南航作为正式投诉书面记录,然后两个月后向德国航空管理局正式投诉。不知道有人是否有和国内航司理赔EC261经验。
总体感觉,国内航司在国外遇到意外情况时应急机制还是不够,尤其是人员和经验缺乏。以后出国还是优先选择目的地国的航司会比较好点,如果买的是汉莎,应该当天有很多选择可以回到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