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岁孩子被三亚丽思卡尔顿兔子咬伤事件的心里话和后续。
首先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关心。
我来飞客时间不长,并非有朋友说的开小号,这个解释一下。
我这个年龄也很少在网上发东西。
责任划分上,我和爱人沟通过,我们认全责都可以,孩子是自己的,我作为监护人肯定是有没办法推卸的责任,孩子被被兔子咬了肯定是心疼的不行,尤其伤口还有点深,受罪的还是小孩子,我们也自责。
接下来我说一些简单的心里话,也算是心路历程,如果显得冗长,希望大家多包含。
最开始没有报警,是因为情况紧急,重点都在孩子上,没想到这些。(这几天咨询派出所的朋友,也说虽不能立案,但可以有出警记录,在诉讼上法院会承认这个事实)当然我有视频和图片,也可以在维权上作为有效证据。即便没有,也可以。
后来离店之所以匆匆走了,还被收走了医药单子和诊断证明(值班经理给我报销了费用,现金),也是想尽快回家回北京这边的医院再确认一下伤情,求个安心。
回来之后,请了假,也怕孩子老哭闹,也想陪陪他分散一下注意力,想着这趟去玩儿还让他受伤了,挺自责的。
然后酒店的处理逐渐变得我觉得无法理解,
一、就是不发道歉函,离店五天后在我的要求下发了一封含糊其辞的道歉信。
二、我还没有提到赔偿的事情,酒店也没有跟我知会,保险公司直接给我打电话,并且表示保险公司不赔的酒店也不会赔。
三、保险公司的第三方公估公司也直接联系我,声称为我好,尽快处理完了就好,提什么过分的要求也没必要。
四、道歉函拖了5天,发了一封非当值人员为主体的道歉函,含糊其辞,推诿的意思很明确,可以看出是经过法务和保险公司一众讨论研究决定的。
五、我怕快到年底了中层怕这事儿体现出自己的能力十分不足,且年终奖保不住故意压这个事儿,要求执行经理或驻店经理来出面,后来由一个被赋予权力代表酒店的什么总监来跟我沟通。
六、我提了三个具体诉求,四小时后经过酒店研究,通知我这三个诉求一个也满足不了。
我说酒店瞎搞养殖很多人说我思路清奇,酒店要是早点认责我也不会四处咨询律师和**监管部门,当我预感到酒店确确实实的在推诿责任的时候,我开始寻求多方面的帮助和思路,问题是酒店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不认责。
必须承认,我天真了。
我原以为丽思卡尔顿的服务可以做到怎样,结果就最基本的认责都没有,那道歉信………被我催了5天,写的应该不是道歉,是道别。(上一篇帖子有贴图)
不是我要求非要多少钱的问题,酒店送我三个免费丽园居房晚我也没觉得诚意多足,是因为我离店的时候酒店照常收取了我的两间房费。(孩子从三亚医院的当天傍晚回到房间,我们要了白灼的青菜和白米粥,照样挂房账,照样离店时扣除预售)
这酒店处理的就tm离谱儿!
收费就是收费的事儿,我不计较,你道歉认责可以吗?
不可以。
所以钱与情是两码事儿对吗?我理解。
那你不道歉不认责就算了,拖了这么多天我也懂了,我们谈谈赔偿的问题。
对不起,保险公司不赔的我们也不赔。但出于抱歉可以送您三个免费房晚,期待您的再次光临。
不是说不谈感情感受嘛?你怎么就觉得送我三晚上住宿我就被照顾了感受呢?
所以酒店问我我的到底什么诉求?
我说道歉函,认责声明,纸质版盖公章。
酒店答复一个都没戏。
那现在该我问问酒店什么诉求了?
你买了保险是你的事,你们有合同,按投保范围理赔,无可厚非。
问题是:
这事儿的责任该认得认!
内心深处那么怕往出吐钱、那干脆把门口的狮子换成貔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