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ZM 于 2020-8-3 15:57 编辑 今天发现一定程度上被南航薅了羊毛,不吐不快,遂来此叙述一番。
因学校转为上网课,我三月份购买LHR-AMS-PEK-SHE-PEK-AMS-LHR回国,当时五个一还没出现,第一入境点也是刚宣布还没执行。所以LHR-AMS-PEK-SHE就像没有疫情一样回来了,回来后隔离14天。后面SHE-PEK-AMS-LHR段是10月3日的,正是Michaelmas开学前。
后来五个一施行,6月份的时候,确认五个一会一直施行下去,PEK-AMS的票也就随之取消。于是便改签10月5日的SHE-CAN-CDG-LHR。当时客服告诉我要补一百多的
税差,我想着换了国家转机税费有一定的不同也是正常的,遂未提出异议,正常改签。
今日接通知CAN-CDG段由10月5日改至10月6日同一时间,但这样一来会影响开学时间,于是打电话要改到9月30日SHE-CAN-AMS-LHR(这是比10月5日早的第一个南航航班),告诉我要补二百多的
税差。这我就疑惑了,明明我原始票就是转AMS的,后来改为转CDG加了税钱,再改回AMS怎么还要补更多呢?于是提出异议,客服说价钱是系统说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客服承认这钱包括
“**税费”和
“燃油附加费”,且“**税费”的差是
从原始票为基准计算的,第一次改签额外交的一百多税差不算,所以这里便出现了两个霸王点:
1. 非自愿改签仍要征收由航空公司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差
2. 第一次改签补交的税差居然不算,也不给退
还有一个我回想时的疑点,即第一次改签时所谓的“税差”也是包括烟油附加费差的吧。
虽然一共也没多少钱,但这种被南航薅羊毛的感觉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