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调整低票价使用条件 新规5月1日起生效
2011-04-25 民航资源网 通讯员王胤文、黄婧萱
民航资源网2011年4月25日消息:据悉:自去年11月份至今不到半年时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第二次对国内运输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总则进行调整。新的规定将于2011年的5月1日开始生效。
主要变动的有:原Q舱(55折)、E舱(50折)的变更费由原来的每次变更收取票面价的10%更改为每次20%;退票费则由原来的20%调整为50%。原X舱(40折)的客票变更费每次变更收取20%;退票费收取50%更改为不得变更和不得退票。其他舱位(折扣)的规定与2010年11月份的使用条件总则基本一致。
低票价的使用条件都比原来的要严格许多,提醒各位旅客在购票是时候一定要明确知道使用条件以免在退、改、签的时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新的《南航国内运输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总则》具体使用条件可在购票时咨询售票员或致电南航钻石销售服务热线95539。
原文参见:
《南航调整低票价使用条件 新规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