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购买了和家人的西安三亚往返奖励机票,回程航班变动,但是没有值机,东航以客票带有no show标识为由拒绝为本人办理非自愿退票。投诉至民航局依旧在12月28日如此答复,拒绝处理。于是本人让东航运椅子,改期至后续航班并值机。改至12.29 MU2140航变后本人操作了全退,结果东航没过几天给我回电话说,你客票已经给你全退了,你收到积分了吗?我随即表示我后续收到退款和你服务质量督察中心有什么关系,这是我自己航班又航变了才成功非自愿退票的,请不要在民航局答复中随意书写,我和你们东航没有达成一致。结果刚刚查了一下,东航服务质量督察中心给出的全退理由居然是"1、鉴于您的诉求合理,结合民航真情服务,我司已于12月31日为您办理客票回程(未使用)航段的非自愿退票",现在还是这么没有下限吗?那既然如此,欢迎大家用我们的票号去投诉no show临时性出港航变不给非自愿退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