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eigh1913 于 2022-6-12 22:53 编辑 更新后续,澄清一个普遍存在、甚至很多会员也信以为真的误读,正确理解如下:
如果在同一家酒店间隔入住(比如1日入住、3日入住,而2日并不入住该酒店),那么必然是两次入住,所谓的“退房和下次入住必须间隔满24小时”是对条款望文生义、断章取义式的误读。包括盐城万豪前台和当时联系的基层客服的解读是错误的,背后逻辑和我下面原文所说的基本一致。
晚间会员中心高级别主管复电做出了如上澄清和道歉。
再有老学究拿24小时条款说事想不给你欢迎分或者按次活动的积分,告诉ta不要不懂装懂,去找领导问。
说到底,常客计划不是星战式的防御系统,但少部分酒店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有意无意断章取义过度解读。该争论的还是要争论的。隔壁ihg就是这样,真理越辩越明,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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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遇到一个不多见的情况,由此和大家讨论一个有争议的条款描述:
月初在江苏某万豪1357式的间隔预订几次,参加按次送分的活动。
1号入住2号退房,2号其他酒店过渡一晚,3号再来办理入住,因为核酸有效期所以当日上午10时就到店。
前台小哥在办理时告知因为不满足24小时条款所以不能算两个stay,这次不能给欢迎分。打了万豪客服,客服表示支持酒店的理解,但我问我这样入住算几个stay,她明显犹豫了一下说算一个。
问题来了:
1 据我所
知欢迎分是酒店可以决定是否给的,真不想给也随他去,重要的是酒店是否有能力决定“间隔一天的两次入住”只按一个stay来算,因为如果他可以,那以后按此入住活动的陷阱的范围和价值就扩大太多;
2 24小时条款我是看到过(以此为由不给欢迎分倒是第一次遇到),但
我认为这个条款的存在理由:一是主要讲欢迎分的问题,并不是考虑和针对按次送分模式的活动;第二,这个更应该是为规避“同一家酒店上午退房下午再办入住以多要欢迎分”的情况,前台和大中华区客服是否过度解读,欧美是如何操作?我认为这个问题有搞清楚的价值(其实很简单:
若1、3各入住一晚,算几个stay?有无灰色空间?),不管结论如何至少有助于以后规避风险(主要搞清楚酒店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就像另一条款,溧阳万豪严格执行拒绝夫妻abab式入住),所以抛砖引玉请大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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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条款原文:这一条款的中英文有明显区别,即使我在2里的解读不对,英文原文也并没有提及确认stay数量的问题(也就是红字部分并没有原文支持,或者说中文的“仍将视为一次住宿”只是在进一步解释欢迎分问题,并非对宏观上的stay计算做规定)8.3 Member Benef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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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inum Elite Members and above receive one Elite Welcome Gift of 1,000 Points on a Stay of one or more consecutive nights as described in 2.1.d, even if they check in and check out of the same Participating Property within 24 hours.
如第 2.1.d 节所述,尊贵白金卡会员及更高级别会员于为期一晚或连续多晚的住宿期间将享受一份 1,000 点积分的尊贵会员迎宾赠礼,
即使于 24 小时内于同一家参与计划的酒店办理了登记入住和退房,仍将视为一次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