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菜鸟报到,大家好。
前提先摆明:万豪酒店集团虽然是舶来的尊贵品牌,不过,在我国是不是该遵守当地法律开展经营活动?
咱也不是之前那帮蝗虫一样的卑鄙**军团(比如因为价格漏洞,撸倒闭了某宝某东的店铺,上了热搜的那些人)
毕竟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干一些缺德事自己不认可。
石梅湾的房价我800多订的,茶馆里其他大佬有700的,有1000的,说取消就取消,而且是全取消。
若说是想多赚钱,取消几间,给我留几间,也是那么个态度。
好么,电话也不打(估计懒得打),就草率地发个邮件了事了。
对比雅高、希尔顿,感觉差的也太多了吧。
为啥后者都认,或者即便不认也会给到一些补偿,而万豪就这么NB呢?
若是在境外订的店给取消了,咱维权费劲儿成本高我也认了。问题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也能这么吊的吗?
万豪合并了SPG处处开倒车,属实挺瞩目的。
有没有想一起讨论一下如何处理的?